社会保障卡使用须知

1、社会保障卡的挂失及补卡
(1)预挂失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需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① 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② 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挂失(全市各街道社保所均设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可就近办理);
③ 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2)正式挂失和补卡
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补卡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及时告知中智,由中智到区县社保中心重新打印医保手册中的就诊信息表。

2、社会保障卡的更换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上使用的,参保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3、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的收费标准
首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不收取个人费用;因个人原因需补(换)社会保障卡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社会保障卡网点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4、临时就医证明
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由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为其签发《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该证明除作为领取新社会保障卡的凭证外,在标注的期限内,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可凭此证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负担,符合医疗保险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范围的可手工报销。

5、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当员工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员工将社会保障卡交至我司,由我司协助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1)在职转退休;
(2)残疾军人参保;
(3)转换险种;
(4)特种病审批。
除此以外,员工通过中智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员工通过中智办理医保手册信息变更或补办医保手册,需同时将社会保障卡交中智在社保中心同步更新卡内信息。

6、社会保障卡的信息查询
社会保障卡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查询;
(2)员工可持卡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全市各街道社保所均设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网点目录可参见中智网站“社会保障卡”专栏);
(3)员工可到设置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查询,查询时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

7、社会保障卡的保管
为保证就医时正常使用,员工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妥善保管,避免污损、弯折、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