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1)生育保险,能享受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报销就属于生育医疗待遇。
申领及相关材料准备可参考如下网址:
生育津贴:点击此处查看
生育报销、计划生育报销:点击此处查看

(2)什么时间提交生育报销材料?
生育(分娩)报销和计划生育报销材料,每次只可申报一次,所以需要在生育或计划生育后3个月内一次性提供全部未结算的费用单据。

(3)什么时间提交生育津贴材料?
分娩类:申请时间需大于您开具出生证时间至少2个月,如1月开具的出生证,3月中下旬可尝试线上申请;
引、流产类:申请时间需大于您诊断或手术时间至少1个月,如1月诊断引、流产,2月中下旬可尝试线上申请。

(4 ) 女方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男方已缴纳生育保险,男方可否申领生育津贴?可否报销女方生育医疗费用?
北京的生育津贴为女方产假期间的工资,男方无法享受,2016年3月23日前(含23日)发生的生育,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以申领晚育津贴,无法报销女方生育医疗费用。

(5)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生育医疗费用发生的月份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6)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要求
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女员工发生的产前检查 、住院分娩和产后42天复查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对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进行限额或定额报销。
就诊医院:
北京就医:北京医保公布的A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人选择的4家医保定点医院
外地就医: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材料:相关材料准备可参考如下网址:点击此处查看

(7)生育(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北京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取按限额、定额的方式支付。女员工产前检查医疗费实行按照限额方式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限额以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限额标准支付。住院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定额标准支付。

(8)在外地生小孩,或者在外地发生计划生育,是否可以在北京申报生育津贴和生育报销?
在北京参加生育保险的女员工可以在外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分娩, 申领及相关材料准备可参考如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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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育保险中断缴纳后进行了补缴,是否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发生的月份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补缴期间的费用根据“补缴不补支”原则是不能报销的。

(10)已离职人员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离职后若有下家单位在北京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到下家单位申报即可;若无下家单位的,请于离职后一个月内提交。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享受什么待遇?
男职工如果产生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例如: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2)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引、流产津贴)金额=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正常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多一胎多 15天;引、流产16周(含)以下:15天;引流产16周以上:42天;引产28周(含)以上:98天;奖励假或晚育津贴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