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情影响提取

办理人群:

申请人居住在灾情发生地;

申请人在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不具备居住条件,需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上述两类人群的配偶、父母、子女。

办理途径:

途径一:申请人本人自行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地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途径二:申请人本人通过中智办理,本人携带下述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西区6层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9:00-11:30 13:00-17:30

一、 受灾情影响较大,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出具的情况说明(盖章)。

4、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灾情发生地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二、受灾情影响,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或租房合同原件。

4、租房发票原件。

5、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出具的情况说明(盖章)

6、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灾情发生地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7、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办理周期:

一周

通过我司提交公积金支取材料进度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关注“中智北京”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智享微人事”—“服务”—“业务查询”—“公积金支取进度”查询;或进入“微服务”—“智享微人事”—“我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方式二:下载“中智北京”APP,登录后进入“服务”—“公积金支取进度”查询。

注意事项:

1、 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请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对接核实。

3、 申请人受灾情影响较大,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在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只能办理一次。

4、 申请人受灾情影响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间应处于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间,可每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满足租赁期间要求的,按照月租金与月缴存额孰低原则办理。

5、 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需盖章,说明中应包含职工本人受灾情影响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内容。

6、 公积金用卡卡片类型需为I类卡,请您自行联系银行确认。

7、 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提取务必使用本人开户名的公积金用卡。

8、 如结婚证上配偶身份证件号为15位或军官证号,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6、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中智公司不留存档。

温馨提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申请人将承担下列后果:

1、违规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2、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