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

尊敬的中智客户及雇员:您好!

2022—2023年度供暖费报销,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结束,过时将不予报销。若您享有此项福利,请您提前准备好合规的报销票据,票据要求如下:

1.票据种类

(1)机打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燃气公司或电力公司开具的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限自采暖);
(3)行政事业单位、部队、机关单位收据原件。

2.票据抬头及纳税人识别号

票据抬头请仅开具雇员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应为空。如票面必须体现其他信息,可登记发票右下角备注处。

3.票据供暖区间

报销2022年度供暖费,可提供2022年度供暖费或2022-2023年度供暖费的票据,不能提供2021-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供暖费的票据。

4.自采暖材料

(1)供暖方式为自采暖的雇员,提供缴费发票的同时,需要出具物业开具的自采暖证明(加盖清晰的物业公司公章),且自采暖证明上的门牌号需与银行缴费发票一致;

(2)外地无自采暖证明的,需物业单独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证明需体现“XXX房屋地址XXX为自采暖”)。

5.其他票据要求

(1)机打发票:手改无效,要求票据信息齐全(含开票方信息),字迹、印章清晰可辨,避免压线、错格、污渍;

(2)电子发票:需按票据原尺寸1:1大小打印在A5纸上或参照样例打印在A4纸上,不能缩印,不能放大打印、不能使用照片打印件、不能使用截图直接打印;

(3)手写发票:抬头进行修改后,必须在修改处加盖销售方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且手改发票修改仅限多字、少字、错字;

(4)票据对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需体现“供暖费”或“热费”;

(5)如公司名称中没有“物业”、“供暖”、“供热”字样的,需要物业出具该公司代收采暖费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提供该公司的供暖资质证明;

(6)票据正面以及背面不能涂写;

(7)请直接提供机打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不要将发票粘贴在白纸或二次用纸上;如提交多张发票,不可互相粘贴,不可使用订书机装订。

★温馨提示

客户员工提交报销单据的同时,请将以下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中智,中智将报销款项汇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开户地

连续数字

避免空格、“-”、“/”、“*”等字符

对于报销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 请拨打:400 068 3920;

2、 请发邮件至:yuangongfuwu@ciic.com.cn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中智(北京)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